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做好2018秋季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吉学助中心[2018]55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长春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经各学院初评、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报长春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2018年国家奖学金结果(本专科)予以5个工作日公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公示时间:9月27日至10月8日(节假日除外)
接待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接待人:赵静、郭健禹
接待地址:湖西校区第七教学楼71129室
联系电话:85711183、85711336
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名单(学院排名按字母顺序)
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