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2日,根据《关于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长工院教字〔2016〕5号)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报、教学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主管校领导审批,共有70名教师符合我校“双师型”教师条件,被认定为具有“双师型”教师资格。我院有七名教师获此资格。分别是黄云波、徐强、于娜、曹妙聪、马晶、崔利、薛晓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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