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长春工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长工院字[2019]87号)文件规定,勘查与测绘工程院成焕荣等4名学生因休学、保留学籍期满,两周内未提出复学申请,陈阳等2名学生因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未办理相关手续,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给予成焕荣等6名学生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6日),公示期满视为送达。
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将申诉材料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勘查与测绘工程学院213室。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3066号长春工程学院湖东校区,联系人:常迪,邮编:130021,常迪老师;联系电话:15643591178。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公示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附件:成焕荣等6名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成焕荣等6名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备注 |
1 |
成焕荣 |
宝石1342 |
未提出复学申请 |
2 |
刘海东 |
宝石1442 |
未提出复学申请 |
3 |
杜帅斌 |
宝石1542 |
未提出复学申请 |
4 |
薛振峰 |
测绘1341 |
未提出复学申请 |
5 |
陈阳 |
测绘1841 |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
6 |
刘思宇 |
岩土1841 |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
勘查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0年12月17日